整理抽屉的时候,翻出了那部老手机。银灰色的机身,按键有些磨损,但整体看起来还是很有质感的。记得刚拿到手的时候,总觉得它有点重,放在口袋里沉甸甸的,走路时都能感觉到它的存在。用了一段时间后,反而习惯了这种重量感,甚至觉得它给人一种踏实的感觉。

按键的手感倒是出乎意料的好。虽然现在大家都习惯了触屏手机,但这部手机的按键按下去时那种清脆的反馈声,还是挺让人怀念的。尤其是发短信的时候,手指在按键上快速敲击的感觉,好像比现在的虚拟键盘更有节奏感。说实话,刚开始用的时候还挺不适应的,总是按错键,才发现是因为自己习惯了触屏的操作方式。
屏幕不大,但显示效果在当时已经算是不错了。看图片的时候颜色很鲜艳,尤其是那些风景照,感觉比现实中的景色还要漂亮一些。有一次在阳光下看手机时才发现,屏幕反光有点严重,几乎看不清内容。那时候才意识到为什么大家都说手机屏幕要选防眩光的。
和上一部手机相比,这部手机的电池续航时间明显长了很多。以前那部手机一天得充两次电,而这部的电池能撑两天左右。记得有一次出差忘了带充电器,结果靠着这部手机撑了三天才回家。虽然后来发现是因为那几天没怎么打电话和发短信的原因。
信号接收倒是没怎么留意过,反正平时用的时候都很正常。有一次在地铁里接电话时才发现信号有点弱,声音断断续续的。那时候才意识到原来地铁里的信号覆盖还是个问题啊。
用了几个月后才发现它的外壳其实挺容易沾指纹的。平时不怎么注意这些细节,直到有一天朋友开玩笑说我的手机看起来像是从油锅里捞出来的似的。才开始习惯性地用布擦一擦机身表面。